2009年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
一、 体检时间:
二、 体检人员安排:凡参加
三、 体检地点: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体检站(10号楼1楼)进行体检,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(位于普陀区中心医院内,靠近梅岭北路公交63路终点处),公共汽车63、94、858、143、876、837、136、44路到达。
四、联系人:何荣华 电话:62572723转4101,4206 传真:62542562
五、体检须知:
为了准确的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,请注意以下事项:
1.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。
2. 严禁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;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3. 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和照片,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4.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5.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,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6.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。
7.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。
8.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9. 如对检查结果有异意,可申请复查。
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二○○九年二月